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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贵阳1月28日消息(记者 陈屹 王珩)1月28日,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获悉,年关将近,贵阳市公安局观山湖分局经侦大队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并重,突出追赃挽损工作,维护受害人利益。日前,贵阳市公安局观山湖分局成功破获一合同诈骗案,为受害人张某某挽回损失225万元。
2013年8月16日,张某某报案称,贵州一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某与自己签订“沪昆三江连接线东站站台工程”施工合同,并收取工程保证金250万元,之后何某某未能进场施工且拒接电话,公司搬离。
接访接案后查明,该工程确实存在,何某某确实存在重大嫌疑,据此立案侦查。据悉,嫌疑人何某某系贵州省金沙县人,但长期生活在重庆,案发后,何某某躲避受害人,且逃避公安机关侦查,受害人在此过程中承受债权人催逼债务。贵阳市公安局观山湖分局经侦大队李明兵副大队长带领侦查员前往重庆、金沙县等地开展摸排,找到了何某某的家人。
警方在摸排何某某社会关系同时,侦查工作也同步快速推进。经多方查证,锁定了何某某的犯罪证据。最后,在家人的劝解下,何某某主动来观山湖分局坦白自己的犯罪事实,并承诺尽快将余款归还受害人。到2015年11月底,何某某共计归还受害人张某某225万元所得款项。